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玉林高级中学对教学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玉林高级中学定于2023年10月面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对象及岗位
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8: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招聘对象: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教师13名,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中本科毕业的应聘者应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也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所设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结合玉林高级中学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现场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成绩单等个人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发到学校邮箱(ylgzrs@***)。
3.注意事项:(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后方为报名成功;(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8: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将在玉林高中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2.现场接受应聘报名。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谈。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资格审核合格的将扫码进入招聘群,并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填写有关信息提交。
4.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务必手写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验讫后留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如无可暂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验讫后留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群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以及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件4)。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将在招聘群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群通知,以免错失面试机会。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10分处理;(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就业补充协议书》,《就业补充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提供,如需了解协议内容的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电子邮箱:ylgz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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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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